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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消费者维权主动性 共建和谐健康市场环境
http://www.525j.com.cn 我爱我家网 时间:2008-3-14 9:47:34 我爱我家装饰网整理编辑
      明天便是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今年的主题是“消费与责任”,其具体涵义在于: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,做好消费维权工作,改善消费环境,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...
  明天便是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今年的主题是“消费与责任”,其具体涵义在于: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,做好消费维权工作,改善消费环境,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 
  这个内涵,牵扯到几个方面的责任。
 
  首先应当是企业的责任: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,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,应诚信经营,守法经营,承担起《消法》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,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,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。
 
  其次,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,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。同时,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,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,科学、合理、文明消费。与此同时,新闻媒体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股重要力量,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,做好消费引导。
 
  通过近些年的发展,成都家装市场越来越壮大与成熟。这样一个过程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现象,对部分消费者造成了经济上甚至是精神上的损害。为了加强消费者维权的主动性、规范整个家居市场,消协也在深入宣传消费维权工作的基础上,与不同领域的行业协会和知名企业广泛合作,在不同消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监督活动,有力地规范了我市消费市场。
 
  2006年下半年消协联合成都市旅游执法大队、《成都晚报》社举办了“境外旅游消费维权座谈会”,发布了“遏制境外旅游中的强制消费”的消协观点。而现在,我们又与晚报《居家成都》继续联手,成立了“居家消费投诉联动队”,专门受理消费者的投诉。此举加强了消费者投诉受理和救助工作、畅通投诉渠道,并能借此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,督促企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,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。
 
  我们希望通过诸如此类的合作,能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的主动性;从另一个方面来看,媒体也能借此发挥对消费者的引导作用。成都的家装市场在规范化、成熟化的进程中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,因此一个有秩序的、健康的市场环境,需要企业、消费者与媒体来共同维护。
 
  家居维权,还任重道远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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